2016年8月,國家交通運輸部印發了《關于推進改革試點加快無車承運物流創新發展的意見》,在全國共篩選確認了283家企業開展無車承運試點工作。
如今,試點工作已經開展了一年多,在帶動行業轉型升級,促進物流“降本增效”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效。
為進一步鞏固和拓展試點成果,充分發揮試點企業的引領帶動作用,推動貨運物流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發展,國家交通運輸部辦公廳于2017年11月22日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的通知》。
那么就無車企業運營風險和保險而言,這份文件里包含哪些重要內容呢?下面好伙伴就從自身專業的角度來帶大家一起看看吧。
細讀《通知》我們可以發現,文中多次提及“保險”,小琨整理要點如下:
1.通過完善保險賠付機制等手段,規范了物流運輸的運營行為
2. 進一步加強對試點企業的運行監測
試點企業應嚴格按照監測工作要求,如實、準確、及時上報包括保險憑證在內的全部無車承運業務單據,監測部門定期對試點企業異常率情況進行綜合排名并通報,同時做好與保險部門的信息協同對接。
3. 定性考核
(1)試點企業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經營管理規范、保險賠付機制以及對實際承運人運輸全過程的安全監管等。
(2)試點期內,對在運營服務標準規范、稅收、保險、物流金融、供應鏈互聯等方面探索出成功經驗,社會效益顯著的試點企業,給予優先支持。
4. 進一步加強試點企業償付能力制度建設
各試點省份應進一步加強與保險部門和相關企業的溝通協調,細化對無車承運人償付能力的要求,探索創新適合無車承運運營特點的保險產品,并在試點企業中先行先試,逐步總結經驗。
5. 推進無車承運試點制度建設
在責任保險等方面健全無車承運人管理制度,完善運營服務標準體系,厘清無車承運人經營各環節的責任邊界,為無車承運物流發展營造良好的制度環境。
可見,國家交通運輸部對于無車承運人試點企業的風險管理十分關注。原因在于相比傳統物流的N層運輸關系,互聯網的扁平化使無車承運人承擔的風險更加集中,因此國家交通運輸部重視試點企業的償付能力制度建設,要求健全完善試點企業的保險賠付機制也就合情合理啦。
事實上,在國內推行無車承運人試點之前,小琨就對其運營模式進行了研究,并實行了保險業務的創新嘗試,與多家客戶完成系統對接,實現了運單數據的實時申報和即時承保。
在今年6月份的中國物流信息化大會上,我們更是對無車承運人的運營風險進行了深入分析,并基于在創新保險服務上的貢獻被評為“中國物流信息化十佳服務商”。
在交通運輸部的主導建設下,國家物流信息平臺依托政府支持,緊隨政策走向,不斷為無車承運人企業規范運營和保險機制完善而努力,為廣大無車承運人企業提供三大基礎服務:
(1)標準服務,編制推光物流信息互聯標準
(2)交換服務,建設物流鏈信息基礎交換網絡
(3)數據服務,簡歷綜合運輸一站式查詢窗口
同時,國家物流信息平臺為保險服務商和無車承運人企業提供了一個交互平臺。目前試點企業通過國家物流信息平臺與龍琨保險合作已具備成功經驗。
以浙江專線寶為例,正是基于國家物流信息平臺的基礎交換網絡和其提供的標準接口,專線寶和龍琨雙方的數據才能得以安全、高效的傳輸,實現實時對接和承保出單,保證了運單保單的同步協調。
浙江專線寶負責人還就此在11月的無車承運人信息互聯研討會上做了保險解決方案的專題分享。
目前,國家交通運輸部對無車承運人的監測愈加嚴格,保險機制不完善,償付能力制度不健全,試點期內考核不合格的企業,將極有可能在試點期結束后被收回無車承運人經營資質。但與此同時,國家對試點期內能在保險方面探索出成功經驗的企業也會給予優先支持。事實上,試點企業尋找保險解決方案不僅僅是為了符合政策方向和考核達標,更是對自身企業經營行為的規范和對風險有效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