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好伙伴 發布時間:2023-01-11 16: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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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貨運的根本目的是服務于物流運輸,致力于提高行業發展水平,降低成本。而互聯網+物流運輸+科技服務+業務協同是網絡貨運的本質解決方案,只有線上線下真實業務場景化的應用打造才是網絡貨運發展的未來。在這其中網絡貨運平臺合規經營標準最新的是什么及網絡貨運平臺運輸標準有哪些,好伙伴整理如下。
首先我們要知道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簡稱網絡貨運),是指依托互聯網平臺整合配置運輸資源,以承運人身份與托運人簽訂運輸服務合同、承擔承運人責任,委托實際承運人完成運輸服務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實際承運人是指接受網絡貨運經營者委托,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實際從事運輸服務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
網絡貨運平臺合規經營標準最新的是《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服務指南辦法》,《辦法》提到:“鼓勵發展網絡貨運,促進物流資源集約整合、高效利用。”這也是進一步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在確定了網絡貨運經營條件之后,放寬市場準入限制,定下了鼓勵的政策基調。
網絡貨運平臺合規經營標準有:委托實際承運人從事道路貨物運輸服務,經營行為應符合合同約定條款及國家相關運營服務規范;當遵守車輛裝載的要求,不得指使或者強令要求實際承運人超載、超限運輸; 按照相關技術規范的要求上傳運單數據至省級網絡貨運信息監測系統。
1、資質審核:《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服務指南》規定,駕駛員、運輸車輛的營運資質、從業資質必須真實有效,且線上提交的車輛與人的資料需要與線下真實情況一致。
2、合同保存:網絡貨運經營者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要求,分別與托運人和實際承運人簽訂運輸合同,合同保存時間自簽訂之日起不少于3年。
3、 信息查詢與留痕:網絡平臺應具備信息查詢功能,包括運單、資金流水、運輸軌跡、信用記錄、投訴處理等信息分類分戶查詢以及數據統計分析的功能。網絡貨運平臺要將數據接入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監測系統,包括實際承運人、車輛、駕駛員的基本信息,運輸起訖點、收發貨時間、貨類貨重、運輸費用、路橋通行費發票等數據都要上傳共享。并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可用性。信息保存時間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4、信用評價:網絡貨運經營者應建立對實際承運人公平公正的信用評價體系,圍繞運輸效率、運輸安全、服務質量、客戶滿意度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評價,評價結果在網絡平臺上公示。根據信用評價結果建立實際承運人退出機制。
只要基本滿足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服務指南》三個指南,需具備線上服務能力、線下服務能力、賠付保障能力、動態信息接入等多方面能力。其中線上服務能力,對企業信息化水平要求較高,也是企業申報主要難點和成本支出點。好伙伴擁有在全國各地廣泛運營的網絡貨運系統,獨立品牌和私有化部署,為用戶提供網絡貨運資質申報、平臺搭建、ICP電信增值業務經營許可證辦理、三級等保等全流程服務,同時還包含ETC發票、保險、支付、軌跡、油氣、金融等諸多優質的增值業務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