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好伙伴 發布時間:2022-04-18 09: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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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貨運信息化監測評估指標體系
統計期內,正式上傳運單、資金流水單、車輛和駕駛員基本信息、駕駛員位置信息共5個單據的企業數量與轄區內取得網絡貨運經營資質的企業數量之比,單位:%。
統計期內,正式上傳駕駛員位置信息的企業數量與轄區內取得網絡貨運經營資質的企業數量之比,單位:%。
統計期內,符合《部網絡貨運信息交互系統數據交換接口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和《部網絡貨運信息交互系統代碼集》(以下簡稱《代碼集》)要求的運單數量與上傳至部交互系統運單總數之比,單位:%。
統計期內,符合《規范》和《代碼集》要求的資金流水單數量與上傳至部交互系統資金流水單總數之比,單位:%。
統計期內,運單與位置信息單進行雙向匹配,匹配一致的單據數量與上傳至部交互系統的單據數之比,單位:%。
統計期內,運單與資金流水單中起訖點、貨物毛重、運費金額等關鍵數據項邏輯正常的單據數與上傳至部交互系統的單據數之比,單位:%。
統計期內,運單中車輛信息與全國道路運政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運政系統)的車輛信息比對,合規(取得《道路運輸證》且在有效期內、基本信息與運政系統一致)的車輛數與部交互系統統計的車輛總數之比,單位:%。
統計期內,運單中駕駛員信息與運政系統的駕駛員信息比對,合規(取得從業資格證且在有效期內,基本信息與運政系統一致,未被列入誠信考核“黑名單”)的駕駛員數量與部交互系統統計的駕駛員總數之比,單位:%。
實際承運人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與運政系統相關信息比對,合規(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的業戶數與部交互系統統計的實際承運人業戶總數之比,單位:%。
統計期內,運單中貨物質量與車輛核定載質量比對,未超過車輛核定載質量的運單數量與上傳至部交互系統運單總數之比,單位:%。
統計期內,委托運輸的實際承運人僅有“網絡貨運”經營資質的運單數量與上傳至部交互系統運單總數之比,單位:%。
統計期內,運單貨物類型與實際承運人、車輛的經營范圍比對,超范圍經營的運單數與上傳至部交互系統運單總數之比,單位:%。
統計期內,車牌號、起訖地、時間、貨物重量等相同或相似的運單數量與上傳至部交互系統運單總數之比,單位:%。
統計期內,運單起訖點信息與車輛、駕駛員位置信息比對,三方信息一致的運單數量與上傳至部交互系統運單總數之比,單位:%。
①運單與資金流水單匹配率。統計期內,運單與資金流水單進行雙向匹配,匹配一致的單據數量與上傳至部交互系統單據數之比,單位:%。
②資金流水單比對符合率。統計期內,與運單匹配一致的資金流水單和金融機構相關信息比對,合格的資金流水單數占與運單匹配一致的資金流水單總數的比例,單位:%。
統計期內,部交互系統根據各省份網絡貨運監測系統上傳的單據,統計各省份網絡貨運企業整合車輛總數,單位:萬輛。
統計期內,部交互系統根據各省份網絡貨運監測系統上傳的單據,統計各省份網絡貨運企業完成的運單總量,單位:萬單。
統計期內,部交互系統根據各省份網絡貨運監測系統上傳的單據,統計各省份網絡貨運企業完成的貨運總量,單位:萬噸。
指標說明:
1、 對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道路貨物運輸車輛不計算車輛資質合規率。
2、 對使用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道路貨物運輸車輛的駕駛員不計算駕駛員資質合規率。
3、 對僅使用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道路貨物運輸車輛從事普通貨運的經營業戶不計算實際承運人資質合規率。
4、 總質量12噸及以下普通道路貨物運輸車輛運輸軌跡正常率只進行運單起訖點信息與駕駛員位置信息的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