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好伙伴 發布時間:2022-04-08 09: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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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德州市齊河縣關于鼓勵網絡貨運平臺發展的扶持政策
為促進我縣網絡貨運平臺企業規范健康發展,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提升經濟綜合實力,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政策。
在我縣注冊并依法納稅、規范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實行獨立核算的網絡貨運平臺企業,且承諾10年內不遷離本縣、不改變在本縣納稅義務、不減少注冊資本。本政策所稱網絡貨運平臺企業,是指經道路運輸部門許可,擁有經營范圍為“網絡貨運”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經營者。
第一條
根據企業納稅額度,第1—5年,對自首次納稅之日起一年內實際稅收入庫累計達到1000萬元(含)—5000萬元的,網絡貨運平臺企業形成縣級財力貢獻的100%給予獎勵扶持;實際稅收入庫累計在5000萬元(含)以上的,網絡貨運平臺企業形成市、縣兩級財力貢獻的100%給予獎勵扶持。每月5日—15日集中審核上月申報企業納稅情況,月底前撥至企業。對年度內達不到稅收獎勵標準的,年底據實清算。
第二條
成立齊河縣扶持政策審核工作專班,負責企業申報材料的審核和資金撥付,以及支持企業發展工作。縣商務局牽頭負責該政策推進落實工作;縣財政局負責按政策規定的標準落實資金;縣審計局負責獎勵扶持政策落實情況的審計監督;縣稅務局負責審核各申報企業提報的納稅資料是否真實;縣市場監管局負責申報企業的公司住所、經營范圍等經營行為的事中事后監管工作。
第三條
成立園區、鄉鎮(街道)扶持政策審核工作專班。企業申請扶持資金的,由企業向所在園區、鄉鎮(街道)提交書面申請、《齊河縣網絡貨運平臺發展扶持政策企業申報表》和相關資料,經園區、鄉鎮(街道)工作專班初審,園區管委會、鄉鎮政府(街道辦)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填寫《齊河縣網絡貨運平臺發展扶持政策鄉鎮(街道、園區)申報表》,一并報齊河縣扶持政策審核工作專班。
第四條
縣扶持政策審核工作專班自收到園區管委會、鄉鎮政府(街道辦)上報的申報材料后,3個工作日內召集專班成員對申報企業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由專班成員依次在《齊河縣網絡貨運平臺發展扶持政策鄉鎮(街道、園區)申報表》上會簽、加蓋本單位公章,會簽、蓋章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工作日。完成會簽后,由工作專班將申報材料及申報表原件轉縣政府、縣財政局,縣財政局要按照審核結果將獎勵資金撥付至園區、鄉鎮(街道),園區、鄉鎮(街道)撥付至企業。
第五條
企業弄虛作假,采取欺騙手段獲得扶持獎勵的,一經發現撤銷其相應資格,責令退回獎勵所得,并計入企業信用信息檔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園區、鄉鎮(街道)弄虛作假騙取扶持獎勵的、縣扶持政策審核工作專班審核把關不嚴導致政策執行不符合實際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六條
本政策未盡事項,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相關扶持獎勵政策出現交叉、重復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第七條
本政策自2021年 月 日起實施,政策期內新注冊企業,享受政策時間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