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好伙伴 發布時間:2018-10-10 10: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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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企業的總體情況
包括試點企業的名稱、主要業務、運作模式與特點;已經整合的中小貨運業戶與車輛的數量、車型等基本情況,近年完成的貨運量(貨運周轉量)及貨物流向情況;企業目前的資信、已獲得的榮譽和各類政策支持情況等。
二、開展試點的基礎條件按照試點工作的要求,重點論述道路貨運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已具備的基礎條件,包括:
(一)申報企業無車承運業務開展的基本情況、貨源基礎、向中小貨運業戶提供的主要服務;
(二)目前申報企業無車承運互聯網平臺的技術條件、運營情況和主要提供的服務;
(三)申報企業的業務規模、經營效益、輻射區域、網絡覆蓋和投資實力等情況,以及誠信情況;
(四)申報企業在無車承運領域已開展的相關工作和探索實踐,已獲得的相關支持政策的執行情況等。
三、參與試點的必要性
圍繞申報企業所具備的優勢和特點,重點論述選擇該試點企業的必要性、可行性,包括:
(一)開展無車承運業務所具備的區位優勢、政策優勢、資源優勢、技術優勢、管理優勢等。
(二)試點工作與國家戰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以及現代物流發展的要求相適應性分析。
(三)試點工作實施所產生的示范效應論證。
四、試點工作的總體思路與工作方案
重點論述開展道路貨運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的總體思路、主要內容及工作計劃,包括:
(一)試點工作的具體內容,比如申報企業在無車承運人的準入、運營、誠信等環節管理制度建設的內容,申報企業在無車承運人的信息共享、運輸組織、運營服務等方面完善標準規范的工作內容,申報企業在無車承運人互聯網平臺建設(含信息技術創新)等方面的內容,申報企業在市場網絡拓展、運作管理流程、客戶服務等方面的新舉措。
(二)試點企業按試點要求向行業管理部門開放相關數據的主要措施(主要開放一定周期內無車承運平臺采集的誠信、貨物流量流向、貨物種類、運輸起訖點等相關統計數據)。
(三)試點工作的組織方式,工作保障機制及框架。
(四)風險及應對,承運人責任保障、賠償機制建立、貨運保險方案、安全生產監督、納稅合法性保障。
(五)試點工作組織與管理方案,包括組織機構、技術支撐、運行監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安排。
(六)試點工作進度計劃安排。
五、試點效果預估與考核目標
重點分析試點工作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節能環保貢獻,明確試點結束后的考核目標。
六、保障措施論述為推進試點工作順利實施擬制定的具體措施。
七、附件
(一)企業營業執照等。
(二)合同貨源及運力規模證明材料(自有、掛靠車輛提供車輛登記證書、行駛證、營運證,合同運力還需提供運輸合同。
(三)企業管理制度、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資信等級證書、企業榮譽證書等證明企業經營規范、社會信譽的證明文件、材料。
(四)無稅務行政處罰記錄證明。
(五)無銀行不良記錄證明等。
(六)賠付機制方案有效性的證明材料(事前賠付協議書、保險合同等)。
(七)不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承諾。
(八)服從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對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的監管監測、信用體系建設等工作安排,履行試點義務的承諾。
(九)對照試點企業條件需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